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关于嘉德  |  拍卖业务  |  产权交易  |  结果查询  |  竞买相关  |  社会公益  |  联系我们
 关于嘉德
企业介绍
资质荣誉
组织机构
团队展示
联系我们
 电子地图
 司法拍卖(房地产)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拍卖业务 -> 司法拍卖(房地产)  
标的名称: 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
标的编号: 2427 拍卖日期: 2022-1-28
型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 类型: 242.14
数量: 生产日期: 城镇住宅用地
生产厂家: 混合结构
存放地点: 于2005年建成
质量状况: 南北
瑕疵状况: 3
开票方式: 1-3 参考价格:
拍卖方式: 标的状态: 流拍
详细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的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2810时至2022329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951/01?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268.kr5f0y)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建筑面积242.14平方米。

评估价1101979;变卖价:1046881;变卖预交款:1046881;变卖保证金:110000元;增价幅度: 50000(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提供的《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标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层,经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成竹(2021)司法估字第93-2号评估报告记载:标的实际勘查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

2、本次拍卖包括依附于房屋建筑物的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装修价值,不包括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财产。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2113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

24小时变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买受人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除变卖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4、特别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号)《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竞买人虚构竞买(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

1、网拍系统既可以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预交款,也可以通过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直接交纳变卖预交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退回(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直接交纳变卖预交款的请及时向法院申请退回),冻结或者直接交纳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网拍系统也可以通过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直接交纳变卖预交款后及时联系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5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008190560),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变卖预交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交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5086826

24小时变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附:

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

 

卖 须 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2810时至2022329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建筑面积242.14平方米。

标的位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其四至范围为:东至富兴南街、西至景天商业街、南至宏基花园、北至利民路。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所在主体为一栋总层数为3层混合结构建筑物,于2005年建成,标的所在层数为1-3层,南北朝向,空间布局:1层:二厅一厨一卫、2层:三室一厅一卫一储一露台,3层:一室一厅一卫一露台,整体为四室四厅一厨三卫(二储二露台)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利用率较高;标的室内配套给排水、采暖、通风、天然气、电讯等设施设备;采暖为城市集中供暖,室内暖气为挂暖;室内地面、墙面及门窗较完好,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物业管理较好。

标的权属状况:标的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根据提供的《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证号为20145930,产权人为纳悦,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土地权属状况:标的未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提供的《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摊面积为105.820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44年03月08日。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房屋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使用性质及面积以相关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和测量报告为准,国家相关管理机关报告所示土地性质、终止日期和使用权面积等土地权利状况与《拍卖公告》不符的,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

他项权利状况:根据提供的《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标的已抵押,不动产证明号为宁(2017)贺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29号,抵押权人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

标的现状:标的现空置。

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提供的《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记载:标的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层,经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成竹(2021)司法估字第93-2号评估报告记载:标的实际勘查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3层。

2、本次拍卖包括依附于房屋建筑物的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及装修价值,不包括家具家电、机器设备等财产。

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2118)《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参加竞买需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法律法规限购政策的规定,须具备竞买(购房)资格并提交参与竞拍所具备竞买(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四条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或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等同于标的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预交款1046881元(指:全额价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直接交纳变卖预交款的请及时向法院申请退回),变卖预交款冻结或者直接交纳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变卖预交款1046881(指:全额价款)的请及时联系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拍卖尾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兴庆府支行,账号:6228401207008190560),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交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人:法官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17795086826

24小时变卖咨询: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附:

1、评估报告副本2、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二

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富兴南街望都郡府一期A2幢3号房产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提供文件

1)执行依据: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扫描件》

标的所有权人

纳悦

房屋权益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所在层/总层数

建筑面积㎡

规划用途

20145930

1/3(证载)

1-3/3(实际)

242.14

住宅

土地权益状况

使用权证号

地号

地类用途

分摊使用权面积㎡

/

/

城镇住宅用地

105.8200

使用权面积㎡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44年03月08日

标的实物状况

标的所在主体为一栋总层数为3层混合结构建筑物,于2005年建成,标的所在层数为1-3层,南北朝向,空间布局:1层:二厅一厨一卫、2层:三室一厅一卫一储一露台,3层:一室一厅一卫一露台,整体为四室四厅一厨三卫(二储二露台)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利用率较高;标的室内配套给排水、采暖、通风、天然气、电讯等设施设备;采暖为城市集中供暖,室内暖气为挂暖;室内地面、墙面及门窗较完好,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物业管理较好。

装饰装修状况:标的所在幢外墙面刷涂料,进户门为钢制防盗门,塑钢窗户。室内整体为毛坯房、未装修。

土地实物状况:标的宗地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威胁,土地未受过污染,非垃圾场、盐碱地等,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他项权利状况

他项权证号

宁(2017)贺兰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229号

抵押权人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

其他权利状况

查封情况

现由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匙

限购情况

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房屋户口

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交易税费承担

情况

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向法院提交垫付税费票据,所垫付的税费由法院向买受人返还)

24小时拍卖咨询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0951-6989609 李经理17752316350或关注我行公

 

 

众号“宁夏嘉德网络拍卖”或者“nxjdpmh2019”进行预约。

 

 

   上一篇:银川市兴庆区雅安公寓1号楼1单元601室房产
   下一篇:吴忠市盐池县花马池西街207号商业房产
 友情链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宁夏拍卖协会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中国国资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产权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夏嘉德拍卖行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 宁ICP备10000875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095号 网址:www.nxjdpmh.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中房高尔夫商务大厦A座11层 电话:0951-6989609 传真:0951-6989656 手机:13895180212 E-MAIL:nxjdpmh@163.com